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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臺南市 106年市立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簡章」辦理。
- 報名方式:採一般甄選、推薦甄選,分別報名、分別錄取。
- 錄取名額:國中 30名(一般甄選 20 名、推薦甄選 10 名);國小 50 名(一般甄選 25 名、推薦甄選 25 名)。上述名額,報名若其中一項因推薦人數未達錄取名額時,其餘名額得併入另一項不足名額內。
- 校長推薦甄選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 經校長推薦參加甄選,校長僅得推薦其擬預聘為新學年度第一學期起聘主任之同校教師,推薦人選後並不得參加他校校長遴選;校長已登記退休、連任任期屆滿及代理校長,不得推薦人員參加主任甄選。
- 經推薦錄取並取得結訓證書者,應在原推薦學校兼任主任職務至少連續 2年以上並符合介聘資格者,始可參加教師介聘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