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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葉靜怡 - 新生訊息 | 2025-04-28 | 點閱數: 66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0615155 號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前,於特教通報系統接收跨階段及新安置個案。

114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前,
     (1)特幼科提供身心障礙生、疑似身心障礙生資料。
     (2)資訊中心將身心障礙生、疑似身心障礙生資料匯入編班系統。
     (3)輔諮中心註記高關懷學生名單。
     (4)學力檢測成績提供。

114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
     (1)各校至編班系統完成各項註記(國小特別安置生、國小集中班、資優班學生身分、多胞胎是否同班、同名同姓是否同班、因校園性別、霸凌事件與其他學生不同班之需求者等註記)。
     (2)導師名單匯入、身障生綁定導師、導師及其子女不同班設定。

11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三),
      統一辦理國中學生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直播作業:新市國中)。

8 月 1 日(星期五)至 8 月 5 日(星期二):
     學期轉換後至學籍系統完成編班資料匯入。

本案檢附<申請表>供家長申請,唯申請原則依法令規定辦理。
1.雙(多)胞胎學生同班與否意願調查表。
2.年頭年尾或早讀晚讀而為同屆學生同班與否意願調查表。
3.
身心障礙學生與同儕編為同班同意書。
4.校園性別、霸凌事件確有與其他學生不同班之需求者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