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或家庭遇重大變故需急難救助之學生申請。
二、請於9 月 25 日前備妥下列資料並交到至註冊組,本組預計於 9 月 27 日寄出:
1.<申請書正本>;
2.收入證明:<家長所得稅申報書、相關證明文件或不需申報之證明書>、<相關附件>。
三、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