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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陳美君 - 教務處公告 | 2023-02-07 | 點閱數: 594

說明:

一、依現行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之規定,畢業總成績(6學期平均)必須有四大學習領域達丙等(60分) 以上,方可領取畢業證書。國文領域和英文領域合併為語文領域,語文領域及格須國文和英文平均及格。

二、請參照1111學期總成績,領域成績丁等未達60)者,一律都要參加補考,若未在期限內補考者,即視同放棄補考之權益。

三、補考時間:2月 14 日(週二)至 2 月 17 日(週五)早上 7:30~ 8:00

四、補考範圍:一年級學生為第一冊,二年級學生為第三冊,三年級學生為第五冊。

五、補考題目:由學校題庫出題,題庫路徑為臺南市立西港國中網頁首頁→學生相關→補考平台,請自行下載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