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5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自本(105)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時至 12 月 25 日下午 5 時止(如遇假日順延一天),由各校自行上網( http://web.arte.gov.tw/country/)報名。 三、另,各校須印出前揭報名表且蓋印信,於 105 年 12 月 26 日前送本局用印,以利彙提「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辦理。 四、本案報名涉及參賽者權益,務請於上開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