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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貤溶 - 教務處公告 | 2018-07-17 | 點閱數: 264

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 107 年 6 月 27 日官院教義字第 107000128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訂於 107 年 8 月 21 日至 8 月 24 日共 4 日,假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辦理,參加對象為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校長,預計 40 人。另參加研習者,請於 107 年 7 月 9 日起至 7 月 27 日止(額滿為止)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 http ://http://www.judicial.gov.tw/)。

 

三、旨揭研習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凡參加研習營之校長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

 

四、檢附課程表及法官學院位置圖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