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相關表單(含個案轉介單、學生評估指標及家長同意書),已置於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nc.edu.tw),請導師於6月 4日(星期一)前向輔導室提報符合服務條件,且有意願接受關懷訪視之家庭(個案資料請保密),將轉介家庭教育中心擇期進行評估及後續關懷訪視。
二、凡經開案評估通過之案家,初次家訪請導師同行,並事先協助連絡及說明;旨案訪視方式除家訪外,亦可與家長約至學校或家庭教育中心面談。
三、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麗敏小姐或邱瓊儀小姐,電話 06-3129926或 06-312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