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二)辦理時間: 107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點至下午 4 點。 (三)辦理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四)參訓對象:本府各局處(含所屬二級機關)、各區公所至少應指派 1 人(管理公共館舍承辦人員)優先參訓,本市各級學校人員自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