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壹、依據:本局第二官方語言政策指標辦理。
貳、目的:教育局與國立成功大學外語中心合作,規劃相關提升英語教師全英語授課專業知能,期使英語教師都能夠於培訓後,習得並練習全英語授課之技能,運用於實際課堂中,提升學生英語學習之成效。
參、參加對象:
一、臺南市國中小編制內英語教師及3個月以上英語代理教師。
二、以未參與本局與各大學合辦之全英語教學研習之英語教師為優先。
肆、 辦理方式: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