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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李貤溶 - 教務處公告 | 2016-08-03 | 點閱數: 38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研習為初階評鑑人員實體研習課程,共計 5 場次,每場次 80 人,請教師先至教育部輕量化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http://olc2.moe.gov.tw)完成 6 小時線上課程始得於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atepd.moe.gov.tw/)報名初階評鑑課程。
三、報名路徑:登入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點選「研習活動」、點選「人才培育」、選擇「評鑑人才初階課程」、搜尋場次(請以關鍵字方式搜尋)、完成報名。
四、請本市所屬學校務必轉知校內新進教師與初任教師旨揭研習活動,鼓勵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營造校內共同學習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