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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李貤溶 - 教務處公告 | 2017-03-24 | 點閱數: 35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1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2337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教育部會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逐年提升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確保並提升教學品質,爰推動「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
三、本專案學分班學費全額補助修課學員,實施期程自 102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止(102 年 7 月至 108 年 8 月),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所屬正式教師參加。
四、經查現行「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童軍主修專長及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等係屬非專長授課師資比率偏高、亟待改善之主修專長。
五、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高轄屬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例,教育部業於 102 年至 105 年期間委請師資培育大學開設上開主修專長專案學分班合計 51 班次, 106 年度將持續辦理,請貴校積極鼓勵教師進修,以充實上開主修專長之師資人力。
六、另因應 107 新課綱,高中生活領域調整為綜合活動領域,普通型高中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家政。技術型高中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家政、法律與生活、環境科學概論等供選修。又為充實全民國防教育之師資,本(106)年度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擬開設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全民國防教育等班別,請貴校鼓勵高中部教師進修。
七、請貴校於 106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前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7330)填報專案學分班貴校擬薦送人數,俾利教育部將錄案作為 106 年度開辦本專案學分班之參酌依據。另請高中部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7329)填報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全民國防教育班別擬薦送人數。若教師皆無參加意願,亦請填報人數為 0 。逾期未填報者,視同無教師有意願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