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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公告 | 2016-07-28 | 點閱數: 282

一、為倡導幸福家庭價值,打造幸福大臺南,爰本府訂定每年 8 月第 2 個星期日為「幸福家庭日」,並藉由父親節、七夕情人節及中秋節在 8 月第二星期日前後,結合假期家人聚集之時,來推動「幸福家庭日」之價值,齊心孕育幸福家庭文化,將幸福家庭的價值與文化推展至全市、全國,並奠定大臺南幸福發展之基礎,期藉一連串活動舉辦倡導建設『幸福家庭』之觀念,讓市民感受『家家健康,家家幸福』。
二、請惠予於貴屬網站、跑馬燈協助宣傳,宣傳內容:「2016 年幸福家庭日活動訂於 105 年 8 月 7 日(星期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台南東門巴克禮紀念教會舉行!歡迎各界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