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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君 - 教務處公告 | 2021-05-10 | 點閱數: 92

一、主旨:為鼓勵國民中小學學生注重多元價值與人格情操的培養,凡在某方面有具體事蹟之表現傑出畢業生,可獲頒市長獎。

二、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課(一)字第 1100380980 號。

三、市長獎給獎總名額為該學年度畢業班級數乘以3,本學年度共12。除市長優學獎外,其餘獎項採學校推薦及學生申請雙軌並行制,並由各校畢業生給獎審查委員會審核且擇一項目給獎。

四、其他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五、若有意願申請者,請於 5/20(四)前將此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交給各班導師初審後,再繳交至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