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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宜娟 - 教務處公告 | 2020-10-08 | 點閱數: 244

說明:

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13、 14點及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08年度財務收支及附屬單位決算查核事項第三點辦理

為確實檢核學校規劃辦理課後社團活動爰制定旨案計畫檢視學校於辦理課後社團時落實完成課程安排場地安排師資調查及經費運用等要項以確保課後社團實施之品質

實施對象本市辦理課後社團活動學校課後社團係指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成立符合第四點第五點第七點等規定經校內相關會議通過由合格或專長師資於課後含放學後晨光時間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團體性系統性之活動課程且需要定期訓練或研習之學習團體並以代收代辦方式依會計法規辦理收支經費結算之社團

四、依據上述,公告本校課後社團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