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 105年 5 月 25 日 88332 公告諒達。
二、旨揭活動實施期程為 105 年 8月 10 日至 25 日。
三、參加對象:本市中小學教師及學生,以校為單位。每梯次上限 40人,共 5 梯
次,計 200人參加,每梯補助車資 3600 元及門票費用,餐費及保險須自費自
行辦理。
四、報名方式:報名資料請傳真 06-7864641,詹明偉主任收。
五、本案聯絡人:雙春國小詹明偉主任,聯絡電話 06-7863141-11;手機 0919-294-102
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