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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10-15 | 點閱數: 113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BABI 寶貝國際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

貳、申請資格
申請者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方可申請本急難救助金。
一、
報名 114 學年度籃球甲乙級、排球甲乙級、高中足球(11 人制)、國中足球(11 人制)男生甲乙級、國中足球(11 人制)女生組、高中女壘、國中女壘甲乙級聯賽、國小女壘甲乙級聯賽、 2025-2026 年世界中學各項錦標賽或運動會及 114-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等賽事之學生。
二、
申請者因家庭遭逢急難事件導致生活經濟陷入困境者。
三、遭逢特殊情節經由本會審查認定通過(如:運動員本身於賽事期間中受傷需支付龐大醫療費用而家中無法負擔)。

參、申請時程
自 114 學年度開始,申請者需於民國 115 年 7 月 31 日前,於急難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寄送申請資料至本會。若所屬聯賽急難補助金額已核發完畢,則該聯賽將不再受理申請。
每人每年以核發一次為限;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一次為限。

肆、申請應繳文件
申請者應於急難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個月內,並於申請時程內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寄送本會進行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前五項為必繳文件,第六項文件則視申請者申請狀況繳交,另請將文件如下方所示依序排列。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個人資料蒐集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二)
三、應由學校導師、教師、教練或輔導人員於推薦函中敘述家庭特殊境遇狀況,核章後附於申請資料中備審。(如附件三)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附件四)
五、學籍證明(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加蓋註冊章之影本)。(如附件五)
六、急難事件證明文件,如有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等),可重覆提出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