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西港國中 112 學年度新生暑期學藝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2年 1 月 2 日南市教中(一)字第 1020026567 號函修訂之「臺南市立中等學校辦理學生課業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1.指導學生利用假期休閒時間參加正當團體活動,以充實其生活知能,培養其優良品德。
2.教授學生國中之銜接及學藝課程,做好升國中之各項準備。
三、上課日期: 7 月 31 日~8 月 11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共二週
四、上課時間:每日上午 4 節,共 40 節
第一節: 8:15~09 : 00 第二節: 9 : 10~09 : 55
第三節: 10 : 05~10 : 50 打掃: 10 : 50~11 : 00
第四節: 11 : 00~11 : 45 放學: 11 : 45
五、實施原則:自由報名,建議參加。
六、實施內容:國、英、自、數銜接課程
七、實施費用:約 1000 元。(視實際上課人數,上課期間學生請假不退費、不補課)
八、二十人以上成班,未達二十人不予開班。
九、為避免影響其他學生上課權益,如課堂上秩序不佳、干擾上課經勸阻無效之學生,校方得拒絕該生參加輔導,請家長帶回,並酌予退費。
十、【重要】112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8:00~11:40 辦理新生訓練,全體新生請務必準時參加。
十一、「非西港區新生」線上報名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