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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陳佳惠 - 輔導室公告 | 2016-10-13 | 點閱數: 37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5年 10月 29日(星期六) 8: 30~16 : 10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新市國小一樓會議室。

四、研習對象:預計 100名,額滿為止:1.學前教育階段之教師。2.公私立國中小普通班教師。3.特教班及資源班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於 104年 10月 21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

六、本研習屬教保專業,可納入幼教 18小時研習時數。

七、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研習因逢假日可於六個月內不影響課務核實補休;研習需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八、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