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西港國中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臨僱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八條。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教師 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四、任用期間:105年8月29日至106年1月19日止。(依市府核定文為準)
五、遴用相關規定:
1.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 每小時以120元(含勞保、勞退)計,服務時數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3.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4.候用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本校。
六、報名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到105年8月25日下午4時止。
八、報名地點:西港國中輔導室。地址:臺南市西港區文化路41號。電話:06-7952071 *114。
九、報名方式:採親自送件,請備妥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最高學歷等證明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送審,正本審查後歸還。
十、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選委員審核。
十一、錄取公佈:105年8月26日下午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注意事項: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經校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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