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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佳惠 - 輔導室公告 | 2016-08-12 | 點閱數: 353

 

  1. 直接教學並協助班級教師提供特殊課程訓練技巧應用。
  1. 每週輔導紀錄建檔與檢討。
  1. 定期與家長、教師聯繫與溝通,使其瞭解學生學習狀況。
  1. 寒假、暑假須配合編製相關教材。
  • 甄選方式:報名者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口試,不符者恕不通知。
  • 備註:
  1. 報名資料倘有不符者,將列為不合格件,所送資料恕不退件
  1. 具相關專長者,請檢附相關證照、證明。
  1. 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1. 工作項目未詳盡者,悉依契約訂定辦理。
  1. 退休再任者之工作酬勞悉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 報名日期:10588日至1058月 19日止。
  • 報名手續:
  1. 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資料請於105819日前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送件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6樓教育局特幼教育科。
  1.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1. 報名表乙份。
  1.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1. 履歷表、自傳(請以word標楷體14號字直式橫書電腦繕打)乙份。
  1. 備註:相關報名事宜,請下載本簡章詳參,如有其他疑義,請洽 06-6337942台南市教育局特教科 陳瀅帆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