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辦理本市 106 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工作,請各校提報複試機動評審委員名單。
二、 106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類別如下:一般教師、體育教師、音樂教師、美術教師、英語教師、資訊教師、專任輔導教師。
三、機動評審委員推薦組別如下:
(一)專家教師組:請推薦現職一般教師、體育教師、音樂教師、美術教師、英語教師、資訊教師(或資訊組長)、專任輔導教師(或輔導組長、兼任輔導教師),每人限被推薦一甄選類別。
(二)校長/主任組:請推薦學校現職校長或主任,每人限被推薦一甄選類別。
(三)重要說明事項:
1、專家教師組委員,須為現職教學年資達3年以上者。
2、英語教師甄選複試(口試、試教),全程以英語進行。
3、除英語教師外之其他類別教師,口試有 2 題英語口考題。(題目請詳簡章附錄 8)
4、體育、音樂、美術教師,考生可申請英語加分試教。(供參英譯相關資料請至編號 105647 公告下載附檔)
三、機動評審委員推薦方式:
(一)開缺學校請依下列原則推薦:(請務必依各甄選類別及學校班級數級距審慎推薦)
1、班級數12班以下:
(1)專家教師或校長/主任:推薦2名。
2、班級數13 班至39班:
(1)專家教師:依貴校開缺類別推薦1至2名。
(2)校長/主任:推薦2名。
3、班級數40班以上:
(1)專家教師:依貴校開缺類別推薦2至3名。
(2)校長/主任:推薦3名。
4、若無該類別專長教師則不限推薦該類別;請薦派學校務必提出確實可出席之機動委員名單,並確認所推薦之機動委員於當日可出席(所提名單請務必留下手機號碼,方便暑假聯絡);應推薦而未推薦或受推薦人員不配合出席之學校,本局得視實際情況,不予同意學校委託辦理 107 學年度教師甄選事宜。
(二)未開缺之國小或國中校長、主任及專家教師,若有擔任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意願,依上述資格自由推薦報名參加。
四、其他配合事項:106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時間為106年7月12日(星期三),經本局列入機動委員者,將另案通知配合出席複試評審委員抽籤事宜。
五、請各校務必於106年6月12日(一)下午4時前,至調查表系統(http://survey.tn.edu.tw/)編號7510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