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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葉靜怡 - 升學訊息 | 2025-09-03 | 點閱數: 141
主旨:修正「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正「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1 份。
重要 葉靜怡 - 升學訊息 | 2025-09-01 | 點閱數: 231
主旨:有關本(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 114 學年度採計截止日,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辦理。 二、依上開採計原則第 4 點第 3 款規定,多元學習表現分數採計七上、七下、八上、八下、九上五學期,採計期間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 三、查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為 11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三),爰 114 學年度之九年級學生,其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採計截止日期為 11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二)。 四、本案攸關學生權益,請貴校務必協助轉知所屬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學校若有非學校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29 | 點閱數: 75
請參考附件後,有意願提出者,請自行下載附件,填妥資料後交付註冊組。
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29 | 點閱數: 42
一.請自行下在附件,填妥申請表,附上有詳細記事最新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及提供學生本人的存簿影本。 二.學生若沒有存簿,家長必須寫切結書,一併繳交。 三.新生請提供小學六年級第 2 學期的成績證明,請家長前往小學索要,國中端無法直接向國小端索取。
重要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29 | 點閱數: 84
主旨: 鼓勵西港國中學子學藝發展,以期激發潛能、發展自我、展現卓越,特訂定此法。 此辦法一經核可後,立即實施,但不溯及既往。 為活化鼓勵學生善盡學生本份,自我突破、激化更多學生良性競爭,特修正此案。 詳如附件。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27 | 點閱數: 213
申請本案獎助學金請特別注意: (1).已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請勿申請。 (2).在期限內提出後, TVBS 再審定。 (3)獎助學金有指定用途如下述紅字。 (4)學生家長先繳費完,再繳交收據正本給學校,期末依據收據正本向 TVBS 請款,再將款項交付給家長學生。 (5)請有意願提出申請之教師、家長、學生在 9 月 5 日(五)放學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需要走繁複行政程序,註冊組不會只有這一項業務在處理。逾時,不協助補件處理。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 114 年 8 月 18 日(114)關字第 020-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新臺幣 6,000 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葉靜怡 - 新生訊息 | 2025-08-22 | 點閱數: 282
各位家長與同學日安,本案所附 PDF 檔介紹大家如何運用本校網頁系統進行學生成績查詢與獎助學金申請。 目前學生帳號已初步建置完畢,歡迎家長與同學測試。 若有疑義,請致電教務處(分機 116)。
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20 | 點閱數: 45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4 年 8 月 15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41157982B 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符合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件並備妥相關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後寄交該會提出申請。 三、有關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表單,敬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s://www.tf4dr.org/。
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19 | 點閱數: 66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運用學產基金協助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低收入戶學生,指在學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 (一)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其前一學期在學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四、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得領受之助學金金額如下: (二)國民中學:每人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前項學生每學期得領受助學金之名額,由本部組成之複審小組定之。 五、低收入戶學生申請本助學金,應於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表及切結書,向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組成之初審小組審查通過...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8-19 | 點閱數: 96
一、依據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二)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 警告以上者(請附出缺勤及獎懲記錄)。 (三)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友善提醒:請以電腦開啟,或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