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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丞 - 教務處公告 | 2016-08-02 | 點閱數: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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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歐陽丞 - 教務處公告 | 2016-07-29 | 點閱數: 499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5 年 7 月 22 日南市社助字第 1050734400 號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5 年 7 月 11 日賑基字第 0001050129 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基金會申請。 三、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第二(下)學期:每年 2 月 10 日至 3 月 10 日。 四、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請至該基金會網站(網址: http://www.rel.org.t... 觀看完整文章
歐陽丞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6-07-19 | 點閱數: 64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37389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宣導主題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六大目標為主,入學制度為輔,聘請教育部種子教師為講師,並使用教育部教材,宣導對象以 6 至 9 年級家長為主。 三、本案承辦學校及時間為: (一)新市國中場: 10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二)大成國中場: 10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上午。 (三)佳里國中場: 10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晚上。 (四)南新國中場: 10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五)六甲國中場: 105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六)後甲國中場: 105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觀看完整文章
歐陽丞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6-07-15 | 點閱數: 590
說明: 一、依教育部規定與課程需要,請報名參加本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進階實體研習之教師,務必攜帶教學檔案出席,教學檔案格式不拘(若為電子檔,可自行攜帶筆電),亦可借用他人之檔案。 二、本市初階研習辦理 1.5 天,不提供現場報名,亦不提供補課。 三、進階研習辦理 3 天,不提供現場報名,若教師需補課者,請留意下列事項: (一)請自行列印研習證明單(如附件 1),並於本年度完成補課,研習證明單請於完成研習後請承辦學校核章,並於 105 年 9 月 30 日前交寄回本市教專中心(進學國小)李小姐處,作為本市核發研習證明之依據。 (二)補課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需另外報名。 (三)講義與... 觀看完整文章
歐陽丞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6-07-15 | 點閱數: 52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計畫要點」及教育部 105 年 4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43078A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5 年 8 月 3 、 4 、 5 日,詳細請參閱實施計畫(附件 1)。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北區立人國小視聽教室。 四、參加人員:預計 80 人 (一)本案為立人國小教職員工優先錄取,如有名額再開放其他學校教師參加。 (二)鼓勵校長與學校至少 1 位教師參加,可另外取得學校行政團隊之國際教育認證,裨益於學校本位國際教育計畫(SIEP)申請。 五、報名方式: (一)105 年 8 月 2 日(星期二)前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 188903 ,或上... 觀看完整文章
歐陽丞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6-07-14 | 點閱數: 534
一、依據該會 105 年 7 月 5 日客會文字第 1050009719 號函辦理。 二、「105 年度客語能力數位化初級認證」報名延長至 10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止,並訂於 9 月 3 日(星期六)及 11 日(星期日)辦理 2 梯次認證;「105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至 8 月 15 日(星期一)止,訂於 11 月 12 日(星期六)舉行認證,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報名相關資訊請洽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hakka.gov.tw )。 三、依據該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規定,自 105 年度起,通過各級認證考試之公教人員,該會將依據「客語能力認證總試務中心」調查之合格公教人員名單,函請各任職機關依前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歐陽丞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6-07-14 | 點閱數: 425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088054 號函辦理。 二、 105 學年度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認證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線上研習、實體研習、及認證資料審查,前二個階段需全程參與,才能進行至第三個階段認證。 三、茲因線上課程時數較以往 10 小時業已減少為 6 小時,且為有效銜接實體課程內容,是以, 105 學年度起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之觀課時限由 2 年變更為 1 年,教師參與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線上研習須於 1 年內完成、實體研習與認證資料繳交須於 2 年內完成。惟 103 學年度、 104 學年度即已進行線上研習之教師,不在此限,仍得保有線上研習 2 年之觀課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