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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20 | 點閱數: 201
一、網路報名日期: 109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3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 二、報名網址: http://exam.tku.edu.tw/grd/list.asp 。 三、考試日期: 10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 四、備審資料:學歷證明、簡歷、在職證明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作品、報告及研讀計畫書等)。 五、考試方式:書面審查、面試(各佔 50%)。 六、修課方式:以線上網路教學為主,實體面授課程為輔。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8 | 點閱數: 218
考選部訊息: 109 年警察人員特考、一般警察人員特考及鐵路人員特考,自 109 年 3 月 10 日至 19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7 | 點閱數: 175
考選部訊息: 109 年警察人員特考、一般警察人員特考及鐵路人員特考,自 109 年 3 月 10 日至 19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5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行政院所屬及地方主管機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成效力評估計畫及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活動時間: 109 年 3 月 27 日(五)下午 2 時至 5 時,共計 3 小時,並於下午 1 時 30 分起開始報到。 (二)活動地點: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S703 研習教室(南臺科技大學 S 棟 7 樓)。 (三)活動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以女性同仁優先,限額 40 名,線上薦送報名至額滿為止。為維護課程品質,本課程不得現場報名,本府人事處將於 10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公告核准參加名單於 iShare 行動知識網。 三、報名方式:請各人事機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4 | 點閱數: 23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辦理。 二、查上開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規定略以:公務人員健康檢查之補助對為機關學校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公務人員,並以每二年補助一次,最高以新臺幣三千五百元為限。本所為增進同仁身心健康,爰規劃辦理本次員工健康檢查活動。 三、有關本次健康檢查活動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辦理時間:民國 109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 時 30 分。 (二)辦理地點:西港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台南市西港區營西里 2-1 號)。 (三)委託醫院:臺南市立醫院。 (四)檢查項目:有公務人員健康檢查 3,500 元及定期健康檢查 1,200 元檢查項目。 (五)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4 | 點閱數: 172
一、招生系所:藥學系(含碩士班、在職專班)、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系(含環境管理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休閒運動管理系(含休閒事業管理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社會工作系(含碩士班)等 5 個系所。 二、碩士班考試入學報名日期: 109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24 日,口試日期: 109 年 4 月 18 日。 三、招生系所、報名方式、錄取人數依招生簡章及本校最新公告為主。 四、招生簡章可上本校網頁自行下載,網址 https://a15.tajen.edu.tw/p/412-1015-1905.php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3 | 點閱數: 283
一、依教育部 109 年 2 月 11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80162089 號書函(如附件影本)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規定:「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經醫師診斷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 1 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 2 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 1 年,但銷假上班 1 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第 7 條規定:「(第 1 項)教師請延長病假跨越 2 學年度者,其假期之計算應扣除各學年度得請事、病假之日數;其兼任行政職務者,並應扣除休假之日數。(第 2 項)前項教師於延長病假期間銷假上班,開學後再請延長病假時,其延長病假視為未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0-02-13 | 點閱數: 243
一、本次修正重點,除納入職務代理性質之約聘(僱)人員為適用對象外,增訂專案考核及救濟條款,並修正年終考核等次為甲、乙、丙三等次及其獎懲結果,增訂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或最近三年內二年考列丙等者,次年度不予續聘(僱);另比照公務人員增訂考列甲等比例上限 75%等規定。 二、檢附修正後本要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