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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3-13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學年度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辦理。 二、活動日期: 106 年 4 月 22 日(六)、 5 月 6 日(六)、 5 月 20 日(六)、 6 月 17 日(六)。 三、報名事項:即日起至 106 年 4 月 7 日(五)截止,請同學自行將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傳真至 06-5717456 。各項活動限額 20 人,若截止前已超過 20 人則提早截止報名。 四、本活動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3-09 | 點閱數: 411
說明: 一、活動名稱: 2017 慈濟護理人文體驗營─探險活寶。 二、活動宗旨:運用學校教導的慈濟人文,藉由關懷生命及惜福愛物的體驗活動,還有慈濟靜思語教學與遊戲,讓同學們在活動中學習合心、和氣、互愛、協力的觀念,並期許同學們能運用於日常生活當中。藉由同學們親身體驗護理相關專業技術課程,啟發同學們對護理的熱誠,課程內容包括基本護理學技術、內外科護理學技術、產科護理學技術等。 三、活動時間: 106 年 4 月 8 日 12:00-106 年 4 月 9 日 12:00 。 四、活動地點:慈濟科技大學(970 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二段 880 號)。 五、活動對象:全國各縣市國中生,報到請出示學生證。 六、活動費用:活動期...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3-02 | 點閱數: 316
「有愛無礙,認識理解接納友好,響應 336 活動。」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3-02 | 點閱數: 297
說明: 一、本案相關表單(含個案轉介單、學生評估指標及家長同意書)詳如附件,請於 3 月 13 日(星期一)前向輔導室提報符合服務條件,且有意願接受關懷訪視之家庭(個案資料請保密),家庭教育中心將擇期進行評估及後續關懷訪視。 二、初次家訪請事先協助連絡及說明;訪視方式除家訪外,亦可與家長約至學校或家庭教育中心面談。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3-02 | 點閱數: 325
說明: 一、為讓教師對餐飲有所認識與了解,推廣餐飲美學,深根餐飲文化教育,以陪伴學生適性發展,藉由實際操作增進教師餐飲知能,特辦理餐飲美學教師研習活動。 二、辦理時間: 106 年 3 月 18 日(六),主要對象:非北市教師。 三、內容:餐飲美學之簡介及實作,餐飲美學~”中”愛一生(燒賣、翡翠蒸餃) 。 四、上課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277 號 B1 中點教學餐廳。 五、 報名方式: 106 年 3 月 13 日(一)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3/14(二)確認遴選名單。 六、若有相關事宜,歡迎洽詢輔導組吳瑞華老師。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2-20 | 點閱數: 312
說明: 一、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為表達對長期付出愛心協助學生的大愛教師(不限輔導老師)的敬意,特設置「寶佳教育大愛獎」。 二、本獎限由受惠學生、家長或學校同事推薦(歡迎聯名推薦),截止日期為 106 年 4 月 27 日(以郵戳為憑)。 三、檢附「寶佳教育大愛獎設置要點」及推薦表(如附件)。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2-17 | 點閱數: 298
說明: 一、課程主題:「與心理師有約」諮詢活動。 二、辦理時間: 106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起,詳細時間請參閱附件。 三、諮詢地點:北門高中輔導處個輔室。 四、諮詢講師:寬欣心理治療所蔡函潔臨床心理師。 五、歡迎教職員、家長、學生踴躍參與。 六、聯絡人:輔導處佘茜茜 小姐。電話 06-7222150#272 。
宣導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2-16 | 點閱數: 372
「當您心情鬱卒,想不開時,請撥打 24 小時免費安心專線 0800-788-995 或心理諮商專線 06-3352982 及 06-6377232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2-16 | 點閱數: 402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要點」(如附件 1 )辦理。 二、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家庭教育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於每年四月辦理。經評選獲獎者,將由市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及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四、歡迎有申請意願之個人或團體於 4 月 10 日前,向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參加甄選文件請寄至: 700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公告 | 2017-02-16 | 點閱數: 464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要點」(如附件 1 )辦理。 二、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三、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家庭教育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於每年四月辦理。經評選獲獎者,將由市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及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四、歡迎有申請意願之個人或團體於 4 月 10 日前,向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參加甄選文件請寄至: 7005... 觀看完整文章